高额回报的陷阱
【案例】 许官成等人于2004年1月在南京注册成立南京冠成振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销售蚁种和养殖蚂蚁,并开始策划推行“星炬计划”,与客户签订特种药蚁销售合同、特种药蚁委托养殖合同、特种药蚁回收合同等三种系列合同,承诺客户每窝蚂蚁投资460元(投资的蚂蚁由南京冠成公司代为养殖),一年后可得180元的回报,回报率为39.13%(2004年10月后,回报调整为一年后80元,回报率为17.39%)。由于该公司2005年2月5日之后到期的合同均未能兑现,群众相继到公安机关报案。2006年1月24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了许官成、许冠卿和马茹梅。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间,许官成等三人以南京冠成公司名义,在明知无法归还本息的情况下,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公司实力,用后期收到的投资款兑现前期投资款,骗取客户信任,致使829人被骗人民币3327万余元。2008年6月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南京冠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官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弟许冠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马茹梅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点评:以动植物种植、养殖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是当前非法集资主要形式之一。这种形式往往采用签订买卖、委托种植、养殖合同,并承诺以约定的价格回收方式来吸收社会公众投资,集资人往往会对种植、养殖的项目具体情况、未来的收益率等,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破灭的网络黄金梦
【案例】 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对外宣称是美国佛罗里达州e-gold国际集团下属的综合性投资理财金融机构,其网站物理位置先后设在韩国、美国。该集团利用互联网为平台,采取类似金字塔式传销方式,会员只须在该集团网站注册一个免费账户,或接受拥有账号会员转让的一定金额资金,即可进行投资。该集团给出的日收益率高达1.2%-1.7%,月收益率高达40%-60%。投资收益的获取方式有两种:一是出售“电子黄金”币变现;二是“电子黄金”转账提现。投资者登录网页,输入自己的电子账户名和密码,点击“内部转账”,即显示账户的结余额,输入转账金额和SZ88(该网站称是中国统一的银行对接端口),再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除周六、周日和美国公共假期外,一般在12-48小时内即有对应的人民币到达个人银行账户并可以取款。这一集资活动短期内迅速波及17个省市,其在江苏的集资活动主要集中在无锡。到2007年1月,运行近5个月的“电子黄金投资集团”网站突然关闭,联系人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会员手上的“电子黄金币”成了一串毫无用处的数字。无锡有400余人身陷其中,投入资金高达707万元。
点评:“电子黄金投资”是利用互联网非法集资的形式之一。该集团宣称的回报率如此之高,风险还几乎为零,显然违反了最基本的商业规律。其次,网络的虚拟性更加剧了风险。此类网络集资、传销的经营过程中的全网络化,使经营者隐藏很深,一旦公司出现问题,他们可以轻易地携款潜逃。
上市谎言轻信不得
【案例】 2004年7月,连云港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耿某。公司成立以后,未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接受四川汉唐证券有限公司和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委托,代理成都硕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女皇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矿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联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龙丹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业务。耿某及其属下业务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转让上述公司股权。其间,他们四处鼓吹“硕讯科技”“女皇茧业”“矿元科技”“哈尔滨联创”“龙丹生物”将于两年内上市交易,到时可以赚取翻倍的利润,来吸引投资者注意,同时又通过与客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交付客户股权卡,托管证券过户确认书等方式来打消投资者疑虑,进一步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在转让过程中,联创公司先向客户收取股权转让费,再将费用汇往上一级中介机构,并从上一级中介机构处获得提成款。截至案发,上述五种股权均未能上市,联创公司也人去楼空。经调查,耿某等人向39名投资者收取股权转让费共计76.8万元,获得的提成款共计16.5万元。
2008年1月,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2008年2月27日,新浦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联创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侦查,连云港新浦法院于2008年1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耿某未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判被告人耿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点评: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编造虚假信息,以股票即将在国内或国外上市为诱饵,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导致投资者不断上当受骗。投资者可以从两个方面识别证券经营活动是否非法:一是从证券发行方式来识别,公开发行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核准,未经核准的发行均为非法发行;二是从发行证券的机构来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的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获得了证监会的行政许可,未经许可均为非法证券活动。
贾x等人非法经营(网络传销)案
【案情】2006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贾x伙同顾xx、魏xx等人加入境外传销组织,利用境外服务器开办“Gold Money”英文网站,并以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群众钱财。发展对象以8元人民币购买一个Gold Money黄金货币(虚拟货币),分投资2000元、8000元、20000元、28000元人民币的不同档次购买虚拟金币,按2%-3%比例返还,一直返还240天。Gold Money传销组织骨干成员主要由安徽、湖南等地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涉案人员达1000余人,分别来自安徽、江苏、天津、河北等省市,非法经营数额达206万元。
【点评】“Gold Money”传销案是江苏省成功破获的第一起网络传销案件,与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活动相比,网络传销具有传播更快、危害更大、涉及范围更广等特点。不法分子一般不使用真名,多使用类似“野狼”、“五洲同庆”等昵称或网名,同时使用虚拟货币结算,更具有隐蔽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上的虚拟投资要慎之又慎,也许这正在与你昵称的网友给你的温柔一刀。
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收取保证金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案情】2003年7月冠龙公司成立,主要经营生物技术开发、生物制品研究、销售,种植业、养殖业等。公司成立后,对外宣称养殖药蚁可获得很高的回报率,即公司以400元/窝的价格出售优质药蚁蚁种给养殖户,再由养殖户以委托养殖的形式,由公司提供养殖的场所、养殖人员以及相关技术,对其所购买的药蚁代为养殖,养殖户每窝付给公司委托养殖费60元,每窝每年繁殖32窝药蚁,再由公司以每窝20元的价格向养殖户回收,其回报率高达39.13%。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冠龙公司先后与54户养殖户签订了《特种药蚁蚁种销售合同》、《特种药蚁委托养殖合同》和《特种药蚁回收合同》,总共吸收公众存款160余万元,后冠龙公司无力回购药蚁,主要负责人卷款逃跑。
【点评】此类案件,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往往对他们的整个行为进行精心的伪装。首先,为公司取一个含有高科技名词的响亮名称,吸引公众注意;其次,利用各种形式的广告大肆宣传,一般对外宣称是“国家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甚至请名人做代言人,增强可信度;其三,大多选择蚂蚁、仙人掌等大家不熟悉的商品作为代管、代养的对象,迷惑群众;其四,承诺高额利润回报,并且许诺群众只投资不承担风险;其五,利用合同的方式增加信誉度,让群众感到其手续是合法的。
对于一些大肆进行宣传的新型的、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广大群众要有清醒地认识,不要对“一夜暴富”抱侥幸心理,自觉抵御诱惑,谨慎投资。对于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估、公证,仅仅以集资者信用担保的非法集资,都要坚决抵制。目前全世界资本利率一般都在15%以下,如果出现30%、50%甚至60%的高额回报,就应该考虑是不是骗局了。
聂玉声非法集资案
【案情】聂玉声(男,37岁,福建省三明市人)自1998年以来在山西先后成立晋闽食用菌有限公司、山西璞真灵芝酒业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产品销不出去。于是,聂玉声自创了“先树品牌,再搞销售,定牌生产”的经营理念,撰写了《苦干不如巧干,移山不如搬家》的宣传册,从1999年10月开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针对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和残疾人。之后,聂玉声在太原又分别注册成立了山西三江源璞真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山西璞真假日俱乐部有限公司、璞真大厦(与山西璞真灵芝酒业有限公司合称“璞真事业机构”)。璞真事业机构共有工作人员54名,聂玉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9年以来,璞真事业机构所属的4个公司按照“先销售后生产,先树品牌后做市场”的理念,在山西省5个市(地)、县设立分支机构,主要办法是:(1)实施绿色财富计划--植树。客户作为投资方,璞真事业机构作为接受委托方负责组织实施“速生丰产林”项目,双方签订有委托合同,每投资1万元,按A级计算,五年后回报2.2万元,25年后回报50万元;(2)抵押销售,定期返本加高息。客户与璞真事业机构签订产品委托销售书,如客户购买1万元的璞真产品,产品由璞真事业机构代销,半年后还给客户本金1万元,第七个月回报1000元,第八个月再回报1000元;(3)建筑炎、黄二帝塑像、炎黄帝博物馆和炎黄帝研究会。客户投资1万元,马上返还3000元,一年以后再返还1万元;(4)建立安养中心。在阳泉、榆次、平遥、介休、灵石、武乡等县(市)建立安养中心,当地的孤寡老人与璞真事业机构签订协议,交2万元就可以到安养中心免费生活一年。一年后退出,2万元退还本人。如再住,再交2万元(晋中、阳泉、长治有9个安养中心,有90余名老人入住,安养中心未办任何手续);(5)将他人生产的无牌酒、饮料等商品贴上“璞真”商标,冒充灵芝酒、灵芝饮料等灵芝产品进行销售;(6)以璞真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名义,鼓励集资者交会员费办会员卡,到期返还20%以上的回报。以更高回报引诱入会者发展下线,升级为贵宾卡、至尊卡。
【点评】此案犯罪分子主要是以虚拟骗局为载体、高额回报为诱饵、宣传造势为助力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其之所以得逞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公司工商执照、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为其非法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其次,部分群众缺乏法律观念和理性心态,易受犯罪嫌疑人欺骗。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但抱有侥幸、赌博心理,冒险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应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认识此类犯罪严重危害性,识破非法集资者欺骗伎俩,增强识假防骗意识和能力。